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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

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藏品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来源: | 作者: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 | 发布时间: 2020-09-08 | 1521 次浏览 | 分享到:

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纪念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应结合自身纪念馆性质、任务及特点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藏品征集工作,有目的、有原则、有选择地补充纪念馆藏品,逐步建立纪念馆完整的藏品体系,并将藏品征集工作作为纪念馆长期的基本业务工作持续推进。为了更好地完善本馆的藏品体系,特制定了以下科学合理的藏品收集管理办法。

一、藏品征集原则

藏品征集活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馆文物征集入库管理制度以及博物馆职业道德要求。

二、藏品入藏标准

为切实保证征集藏品的质量,所有的拟征集藏品均须通过我馆组织的相关专家(3名以上)的鉴定评估。单件藏品征集原则上限定于珍贵文物(标本);成组或自成系统的藏品,珍贵文物(标本)也应占一定的比例;因陈列展览需要,或属藏品缺环的,可适当降低标准。

三、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征集计划由我馆3名(含)以上有关专家会议意见,完善征集计划,办理征集手续。

  藏品征集一般情况下必须2人或2人以上进行。征集费用由文物征集部门出具征集意见,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征集人员须做好所征藏品的原始记录和原始资料工作,将其与所征藏品一起完整地移交库房,并将文物征集意见提交财务等相关部门。

   藏品征集后开具征集凭证,一式两联,一联交保管部入账,一联给原收藏者。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藏品入库后由保管部门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并做好捐赠证书颁发记录。收购、拨交文物不发证书。       

本办法仅为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所制定,其解释权属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

我馆藏品征集机构为保管部,负责藏品的征集工作。

我馆专门负责征集的人员有汪宏、许县亮、张玉旗等3

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暂无文物进出境鉴定站鉴定员或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